2016年,江西省人大颁布实施了《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执法及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武夷山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依法查处破坏江西武夷山保护区内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管理设施的违法行为。
武夷山保护区建立了联合保护管理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了保护区管理机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联合保护武夷山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中的工作职责。
武夷山保护区制定并严格实施巡护工作计划,每年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驴友”管控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等行为,切实保障武夷山保护区自然资源安全。